根据海关总署最新规定,冷冻水果产品、植物性调料粉、脱水蔬菜、谷物制粉(小麦粉、黑麦粉除外)四类产品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,境外企业注册前无需对照《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》确认准入资格( 见注4 )。这一调整简化了注册流程,但需注意以下核心内容: 取消检疫准入管理后,境外企业无需单独确认产品是否在准入目录内,但来源国家(地区)仍需通过中国海关的食品安全和疫病疫情体系评估,且生产企业必须完成在华注册。
企业注册流程分为两种方式:若产品属于18类需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类别(如谷物制粉、脱水蔬菜等),需由所在国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;其他产品(如植物性调料粉)可由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申请。注册步骤包括提交材料、海关评估(书面/视频/现场检查)、获得注册编号以及出口前检验检疫。
此外,来源国仍需通过海关总署的体系评估并接受中国检验检疫要求。例如,冷冻水果输华国家此前包括越南、美国等,新规虽不限制国别,但国家整体仍需通过海关评估。境外生产企业需在注册系统中备案,并在产品包装标注注册编号,入境时需提交贸易合同、发票等材料,并接受口岸检验检疫。
值得注意的是,海关总署可能根据风险评估动态调整检疫审批清单,企业需关注后续政策更新。与历史政策相比,此前脱水蔬菜等需列入准入目录方可进口,新规取消准入管理但仍保留国家评估和企业注册要求。
新规核心是简化流程而非取消监管。境外企业注册上述四类产品时,无需核对准入目录,但仍需确保来源国通过海关评估、企业完成在华注册(推荐或自行申请)、产品符合检验检疫标准。企业应密切关注海关动态,避免因政策调整或注册分类差异引发的合规风险。